为初创期科创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让创新的种子竞相萌发(深度观察·财税金融助力 做强创新引擎)
近期,财税部门发布公告,继续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有关税收政策。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积极建立孵化器和加速器平台,可以为初创企业提供办公场所、资金支持、法律咨询、人才引进等多种服务,形成专业化的环境,帮助初创企业更好地发展壮大。”田利辉认为,支持初创企业创新发展的金融体系应该是多元化、多层次的,要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等多种投资机构,同时也需要政府、金融机构等各方深化合作,为初创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帮扶。